根据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“品牌年”主题活动的通知》(成房发〔2013〕33号)精神和《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成物协〔2013〕6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相关规定,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品牌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成都市(首批)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工作。根据评选办法,通过专业测评、业主满意度调查和公众知名度调查三种方式,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评审阶段的3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综合考评。通过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,我公司最终荣获成都市首届“物业服务品牌企业”称号。
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为了树立企业新形象,建立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的劳动人事管理机制,本着“量才录用、任人唯贤”的原则,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,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政策、规定,结合公司的章程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,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。
为了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,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自律公约。
根据省、市委的部署要求和市工商联工作安排,从今年5月开始,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,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“实现伟大中国梦、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”主题教育活动。目的是引导大家领会“中国梦”的内涵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,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,增强对企业发展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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